产品描述
为贯彻《*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环保总局特制定《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本标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大致内容如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较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的较低去除效率。
1.2 适用范围
1.2.1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
1.2.2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参照本标准执行。
1.2.3 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浓度标准值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数值。
3.2油烟指食物烹任、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统称为油烟。
3.3城市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城市的定义相同,即: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4饮食业单位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烟灶头,计为一个饮食业单位。
3.5无组织排放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
土壤是我们赖于生存的基础,肥料是植物的粮食,两者都在农业生产中起重要的作用。目前,由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氡气是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辐射源之一.在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前,需要进行场地土壤氡浓度的测量.当地土壤氡浓度实测平均值较低(不大于10000Bq/m3)、且工程地点无地质断裂构造时,土壤氡对工程的影响不大,工程可不进行土壤氡浓度测定.当已知当地土壤氡浓度实测平均值较高(大于10000Bq/m3)或工程地点有地质断裂构造时,工程仍需要进行土壤氡浓度测定。
1、土壤氡浓度检测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年版)
2、土壤氡浓度检测方法
土壤中氡浓度的测量可以采用电离室法、静电收集法、闪烁瓶法、金硅面垒型探测器等方法进行检测。
3、土壤氡浓度检测取样及布点的规定
(1)测量区域范围应与工程地基基础占地范围相同。
(2)在工程地质勘探范围内布点时,应以间距10m作网格,各网格点即为测试点(当遇较大石块时,可偏离±2m),但布点数不应少于16个。布点位置应覆盖基础工程范围。在每个检测点,应采用**钢钎打孔。孔德直径宜为20~40mm,孔的深度宜为500~800㎜。
(3)成孔后,应使用头部有气孔的特制的取样器,插入打好的孔中,取样器在靠近地表处应进行密闭,避免大气渗入孔中。采用抽气筒或者双链球抽气检测。
水分、pH、
全氮、全磷、全钾、水解氮、有效磷、速效钾、铵态氮、氨氮、硝态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全盐量、水溶性盐总量、
钾离子、钙离子、钠离子、镁离子、氯离子、硫酸根、碳酸氢根、碳酸根、
水溶性和酸溶性硫酸盐、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钾、交换性钠、交换性盐基总量、盐基饱和度、
**质、**碳、颗粒组成(机械组成)、微团聚体组成、容重、烧失量、碳酸钙
钠、钾、铅、镉、汞、砷、铜、锌、镍、铬、硒、硅、六价铬、氡、铁、锰、钙、镁、铝、钡、钴、银、钼、锑、钒、硼、锰、铁、铜、
有效硫、有效硅、有效硼、有效态锌、石油类(矿物油)、硫化物、挥发酚、
氰化物、氟化物、六六六、滴滴涕、苯并(a)芘、挥发性**物、半挥发性**物、多氯联苯、
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环氧七氯、七氯、**磷农药(速灭磷,甲拌磷,二嗪磷 ,异稻瘟净,甲基对硫磷 、杀螟硫磷,溴硫磷 ,稻丰散,杀扑磷)
土壤生物学指标: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大肠杆菌、霉菌、酵母菌等各类常规微生物
肠杆菌科、嗜渗酵母、粪链球菌、粪大肠菌群、肠杆菌属等
非常规微生物:
微生物量碳、微生物量氮、生物多样性等
脲酶、过氧化氢酶、磷酸酶、蔗糖酶、纤维素酶、蛋白酶等
**质、胡敏酸、富里酸、腐殖质
土壤污染物指标:各类农药残留检测、各类抗生素检测
土壤营养指标:**质、全氮、速效钾、速效磷、速效氮、酸碱度、碳氮比、阳离子交换量
土壤代谢组学分析:土壤中各类代谢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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